奥利弗·哈特合同与治理中心学术论坛暨学习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系列讲座第18期

发布者:经济学系     时间:2023-03-28     阅读次数:1577

报告题目:关系合同与社会规范的实验研究

报告人:王子乐(交通大学)

报告时间:2023年3月30日(星期四)10:00-11:00

报告地点:bat365中文官方网站大楼318会议室

邀请部门:经济学系

 

报告人简介

王子乐,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博士生、哈佛大学访问学者;

研究方向:实验经济学、合同理论

 

报告摘要:

合同的不完全性体现在社会经济活动的许多方面,引发了分配不均、雇佣关系破裂、消极怠工等问题。关系合同通过引入指导原则,保持合同双方的期望和利益一致,促进信任和合作来克服合同的不完全性。本研究设计了一个实验来探索关系合同的应用,引入第三方对合同行为的社会规范适宜性评判作为关系合同中的指导原则,探讨这种机制在克服合同不完全性和促进合同双方合作上发挥的作用。研究结果表明,第三方认为越亲社会的行为越符合社会道德规范。在引入第三方对社会规范的认知后,合同双方的合作行为显著提高,更多地选择亲社会的行为,有效减少了推诿行为。另一方面,本文分析了各种社会偏好和社会规范对合同双方决策的影响,实验结果显示合同双方的行为与第三方的社会规范适宜性评分有正向关系,并揭示了内疚厌恶对双方选择的影响。本文为关系合同的实践提供了实验依据,被广泛接受的社会道德规范可以作为指导原则被整合到关系合同中,有效促进合同双方的合作与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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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artcenter.ec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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